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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人民满意好法院|巡回调解的那些事儿

  发布时间:2019-07-12 10:58:19



    “办好一个案件,光靠坐堂办案、研究法条是不够的,要勤动腿,多到案件发生地几次,摸清案件的来龙去脉,才能让打官司的群众‘心服口服’,让老百姓信任咱法院”。这是伊川法院江左法庭负责人张宇巡回办案得来的经验。

巡回审判常态化

    今年以来,江左法庭把巡回办案作为工作常态,坚持深入群众身边办理案件、化解矛盾,坚持哪里有矛盾,就到哪里去调解,哪里问题弄不明白,就到实地去了解情况,全庭下乡巡回办案、巡回调解30余次,化解了一大批邻里纠纷、土地纠纷。

近日,我院江左法庭多次到江左某村巡回办案,成功调解一起家庭内部的返还权纠纷案件,化解了心结,维系了亲情。

    一件赔偿案 牵连几家命运

    2005年,江左某村村民向某到某煤矿当下井工,因事故不幸遇难,获赔赔偿金60万元,当时向某一家三口,其死亡后,剩下其母亲李某和8岁的女儿向某某相依为命,60万元赔偿金由其母亲李某保管。后李某大女儿向某甲以李某年龄较大,担心其上当受骗为由,从李某处取走38万元赔偿金未再归还。后李某独自一人将孙女抚养成年,2019年5月,成年后的向某某将向某甲告上法庭,要求向某甲返还38万元赔偿金。

    群众满意才是真的好

    接到案件,张宇法官意识到本案的根本矛盾还是家庭纠纷,如果处理不当,李某和其孙女的赔偿金即使要回来,一家人的亲情也会受到破坏。为达到案件结亲情在的最好效果,张宇法官决定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他先赶到李某家就地了解案情,发现李某并不想参与案件,怕伤了母女感情,张宇做了几次工作,李某仍不愿意,便告诉李某38万赔偿金是她与孙女的共同财产,只有一方起诉,法院无法做出判决,孙女的钱也要不回来。最终,通过李某同意,我院依照职权追加李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随后,张宇又赶到邻村的李某女儿向某甲家中了解情况,说明来意后,向某甲支支吾吾,始终不承认拿了38万赔偿金。

    为尽快化解纠纷,此后,张宇法官与法庭干警四次到向某甲家中,并把其母亲和侄女接到向某甲家,当面进行调解,当法官讲到向某甲母亲把孙女拉扯成人的艰辛时,向某甲忍不住哭了起来,其母亲和侄女也流下了眼泪。最终,向某甲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与母亲和侄女当即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因财产纠纷破碎的亲情又重拾回来,在当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江左法庭:

    位于伊川县江左镇彭江线清真寺西北侧100米,管辖江左、吕店、半坡3个乡镇,法庭占地3.6亩,建筑面积750平方米。法庭综合楼600平方米,综合楼内,设法官办公室、信访接待室、审判庭、合议室、调解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干警宿舍等。该庭现有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3名。

责任编辑:罗文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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