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伊川法院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 20分钟审结三起危险驾驶案!

  发布时间:2019-07-12 10:52:38



    “从立案到判决不到3个工作日,从开庭到闭庭不到20分钟”,6月11日下午,伊川法院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穆某危险驾驶罪等3起刑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6月6日,伊川县人民检察院以穆某、张某、亓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我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刑事速裁程序。我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王桥坡认真审查后认为,3起案件的被告人所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且自愿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符合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条件,当即决定启动刑事速裁程序,对3起案件进行集中开庭、集中宣判。

    庭审过程中,我院法官准确把握刑事速裁程序要求,依法向被告人释明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权利义务,在确认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后,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直接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公诉人意见,并当庭宣判,对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刑罚,并处以相应罚金。

    整个庭审过程衔接紧凑,节奏明快,共计用时不到20分钟,平均每起案件用时不到7分钟,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同时,降低了诉讼成本,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宣判后,3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判,不再上诉。

    今年以来,伊川法院严格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严格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积极推进刑事速裁程序,大幅度缩短了庭审时间,让员额法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研究疑难案件,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下一步,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秉持“简案快结,繁案精审”理念,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继续加大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力度,进一步促进司法资源高效集约利用。

    【解读】

    刑事审判速裁程序是新修改《刑事诉讼法》新增的一种诉讼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自愿认罪,同意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审理阶段,人民法院于开庭前充分告知被告人适用“速裁程序”的相关规定,以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在庭审过程中简化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和被告人最后陈述意见后作出当庭宣判。相比普通程序,刑事速裁程序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省了司法资源,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法官可以腾出精力细致研判更多疑难复杂案件。

责任编辑:罗文迪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