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要因为碍于面子,一时头脑发热为朋友做保证人,不然,你很有可能得到的是法院的执行文书,不信?来看看下面的例子吧!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保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刘某于2018年底向伊川法院提起诉讼,后经调解,被告张某、王某需在规定时间内偿还刘某欠款6万元,其中,王某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期限届满之后,刘某多次向两人索要无果,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马富伟执行团队第一时间向两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两人均未理会。被执行人张某长期外出打工下落不明。申请人刘某提供的王某电话、居住地址也都是以前的,根本联系不上他,执行干警虽通过网络查控查出王某名下有一辆轿车,却始终无法找到此车。因此,案件一直没有进展。
在执行干警积极寻找线索之际,申请人刘某于5月21日打来电话,说看到王某的车在洛阳某商场地下停车场停着。得知这一消息后,事不宜迟,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并让刘某盯紧王某,别让他跑了。
“王某,跟我们回法院吧!”在停车场,带着孩子妻子吃完饭的王某看到执行干警时,一下子傻了眼,随后被带回法院进行调解。
“法官,我只是保证人,当时作为朋友,我只是碍于面子帮张某签了个字,这还钱不关我的事吧。”直到法院执行干警将王某带回法院时,他还天真的认为自己只是签了个字,法院没有权力对他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法官见状,将保证需承担的连带责任及相关法律法规一五一十向其说清楚,并把拒不履行执行款的严重法律后果向其释明,被执行人王某听完执行法官的话,这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即给亲朋好友打电话筹钱,一次性将本案案件款全部履行到位。
在将全部执行款交给申请人刘某后,王某诚恳的说道,以后要多学习法律知识,也多亏了法官及时告诉他,不然再晚一段时间,叫朋友知道他成了“老赖”,那他就真的是面子丢尽了!(本文系马富伟执行团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