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伊川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19-07-12 09:34:0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扎实推进“执行办案百日竞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4月29日,伊川县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重点对与人民群众生存生活密切相关的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和清理,并邀请申请人参与执行、见证执行。

    凌晨六点,执行干警们精神抖擞,整装待发。出发前,执行局负责人韩敬章做了动员讲话,随着“出发”一声令下,40余名执行干警,12辆警车,兵分四路奔赴全县10个乡镇,对30余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集中查找。

    6点20分,马富伟执行团队到城关镇某村执行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在执行干警多次敲门后,被执行人石某的母亲打开了房门,她声称石某在外地务工,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回家。执行干警在一楼未发现石某踪迹,随后到二楼寻找,此时石某妻子谎称有小孩正在屋里睡觉,不愿让执行干警进屋寻找。执行干警感到蹊跷,既然被执行人不在家,为何其妻子阻挠执行。执行干警随即查看卧室并未发现小孩,只听见衣柜里传出响声,打开衣柜后,被执行人石某正哆哆嗦嗦藏在里面,执行干警随后将其带回法院。后经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6:40分,根据申请人张某提供的线索,赵孟欣执行团队来到伊川县某地,寻找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杨某。执行干警的突然“造访”让杨某措手不及。在向其表明此行的目的后,被执行人杨某拒绝到院进行调解,经赵法官的耐心解释沟通,杨某才放下抵触心理,愿意配合到院进行调解。执行局办公室内,赵法官告知杨某拒不履行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因其拒绝履行可能给家庭和孩子带来的不良影响,杨某在知晓利弊后,当天下午于申请人张某达成和解协议。

    6点55分,李新阁执行团队到达被执行人王某家中。这是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因王某住址不明确,联系电话打不通,名下亦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4月28日,该团队得到申请人郑某提供的消息,确定了王某的具体住所地,第二天一大早,在申请人郑某的见证下,该团队10余名干警突击来到王某家进行抓捕。此时,王某正在修理房檐,见到法院干警,一时惊慌失措,便翻墙逃往邻居家。由于其年龄较大、行动不便,逃窜速度较慢,执行干警随即上房顶将其拦下带至法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王某当场履行欠款,双方握手言和,积怨三年的矛盾也彻底解决。

    7:00,张锁乾执行团队到伊川某村寻找一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张某。在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后,张某一直未到本院履行义务,也从未露面。在今天的大执行活动中,张锁乾团队在张某家中找到了他,并发现其家门口有他名下的一辆货车。执行法官当即要求其提供车钥匙,张某始终顾左右而言他,拒不理会。执行法官向其严肃告知,如果不配合法院工作,将会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被执行人张某这才从卧室中取出钥匙,执行法官将该车就地查封,被执行人张某随警车被拘传至本院。

    本次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促使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确保申请人权益得以实现。截止现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累计拘传7人,执结案件1件,达成和解协议7件,执行到位16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本次行动的开展让群众基本了解了法院执行工作现状,对执行难和执行不能有了初步的了解和认识,增加了广大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减少了群众因不能正确区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的压力。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伊川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统筹安排部署各项执行工作,确保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罗文迪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