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伊川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连环抢劫犯罪案件,该案系我院在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首次使用七人大合议庭公开审理刑事案件。该合议庭由3名员额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伊川法院刑事庭副庭长王国强任审判长。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8月29日,被告人邢某在洛阳市某区拦乘被害人闫某的出租车,车辆行驶到人员稀少的地方后,邢某用手勒住被害人闫某的脖子,威胁其交出身上财物。之后邢某又在同年11月25日和12月3日抢劫两次,12月6日被伊川县公安局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邢某以暴力方式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整个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成员分工明确,从法庭的调查、犯罪事实等方面进行举证质证。两轮的法庭辩论到被告人最后陈述与辩解,充分的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最后,经合议庭合议,被告人邢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并在规定期限内退赔被害人财物损失3000余元。庭审结束后,辩护律师、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及公诉人纷纷对这种“大陪审”模式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