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午,作为担保人的被执行人白某主动来到伊川法院执行局,将29万余元欠款交到了执行法官石会林手中。
这是一个借贷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申某、担保人白某三人原是朋友。2013年3月29日,申某以做生意为由向李某借款300000元,白某做担保人。后李某因需用钱,多次向申某催要,申某一直拖延不还款。2016年7月,李某将申某与白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申某应在十日内偿还李某全部款项,白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2017年2月,一直找不到人的李某只好向伊川法院申请对申某和白某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执行局干警石会林、胡钰两人多次到主债务人申某家中寻人未果,后经多方打听,了解到被执行人申某为躲债,与全家人长期隐匿,丝毫不见踪影。而且经过网络和实地查询,发现申某名下无任何财产。2018年5月7日,执行局按照法定程序将担保人白某列入“失信人”名单。2018年5月8日,在广场显示屏上发现自己大头贴的白某主动到法院要求还款后将自己从“黑名单”中除名。在白某偿还部分款项后,申请人李某和担保人白某顺利达成和解协议。6月14日上午,担保人如期全部履行了剩余款项,此案顺利执结。
诚信事大,一丝一毫关乎节操,一次不经意的失信影响一生的名誉。伊川法院采取多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不仅仅是出行受限,消费受限;广场显示屏、闹市大头贴以及自媒体等多种方式的高频率传播,都将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传播到身边的各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