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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法院第三法庭庭长梁要轩办案途中奋勇灭火留美名

  发布时间:2009-10-26 11:02:21


1023日上午,我院第三法庭庭长梁要轩到县医院家属院办案时,突然发现一楼一户民居窗户中冒出浓浓黑烟,并伴有火光。梁庭长心想:不好,这家肯定着火了。他急忙跑过去,隔着窗户向里望去,只见连着液化气罐的液化气罩上、窗台上都在着火,并且火势正在向其它地方漫延。如果液化气瓶爆炸,将会产生严重后果。梁庭长顾不上多想,急忙冲上去开厨房窗户,试图从窗户进入室内。使劲推了几下没有推开,这时一个围观群众对他说这住户里有个老人在家。梁庭长连忙奔到门口敲门,听到急促的敲门声,一位80多岁的白发老人从里边开了门,这位老人已经吓得脸色发白,浑身颤抖,不知所措。顾不上和他说话,梁庭长冲进厨房,迅速关闭液化气瓶阀门,用水盆接水灭火。将大火扑灭后,梁庭长又将烧变形的灶具搬到楼前空地。

危险消除了,梁庭长长出一口气,他拍拍身上的灰烬,吹吹手上烫起的血泡,准备离开。受到惊吓的老人,紧紧拉着梁庭长激动的说不出话来。有个邻居说,他已经通知了老人的子女,他们正在往家赶。“同志,你叫啥名字?是哪个单位的?”那个邻居问梁庭长,梁庭长微微一笑,没有回答,转身离开。 

“好人,真是好人!”望着梁要轩庭长的背影,那位邻居赞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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