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一面镶着烫金字“调解有功、司法为民”的鲜红锦旗,送到了伊川法院第一法庭庭长李新阁的手中,表达当事人对法官快速结案,倾心调解的感激之情。
原来,三被告于2014—2015年间因资金周转陆续向原告借款20万余元,并出具相应借条。之后,因三被告多次以无力偿还等借口逃避还款义务,无奈之下,2017年11月,原告将三被告人诉至我院,要求他们必须于2018年前偿还所有钱款。
李新阁法官受理此案后,翻看诉状和卷宗,发现此案事实清晰,借款关系明确,但秉着民事案件“能调则调,多调少判”的原则,便开始着手调解。在与原告沟通的过程中,李法官了解到,原告与被告三人是同村好友,关系一直不错,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李法官将原告的话传达给被告,并对其说明不按期还款导致的法律后果、打官司会造成的信任危机以及达成调解的好处。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放宽了还款期限,以5年为期清偿所有债务。签下调解书后,原告激动地对李法官说,“没想到拖了几年的欠款在法院1个月就解决了!”之后,便和家人一起送来了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近年来,我院的民事调解工作以其灵活、便捷、高效以及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审判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会更加努力,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服务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