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好地为全县中心工作服务,提高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结合法院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成立伊川县人民法院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全县中心工作服务领导小组,张国庆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治处主任李庆伟兼任办公室主任,服务热线0379—63159987。
二、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在为全县中心工作服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的地位和作用。目前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对我县企业发展影响很大。如何使企业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把危机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制度,如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我县的中心工作,所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应对经济发展新形势的需要,是保证经济快速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这不仅是一个严肃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于发展经济。营造“负担最轻、秩序最好、办事最快、信誉最高、纳税人最满意”的发展环境,让伊川真正成为纳税人的乐园、投资者的热土,确保外来投资迅速实现大幅度增长,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快速增长,经济发展后劲得到增强,是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举措。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为全县中心工作服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尤其是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和安定环境的重要力量。法院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涉及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的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履行审判职责,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加强涉及经济发展环境的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历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加强涉及经济发展环境的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要依法审理好企业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参股控股等改制中发生的案件,保障国有企业顺利完成战略改组。要依法审理好在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中出现的案件,依法维护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要注重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案件的审理,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制度的改革,同时支持企业加强和改善管理。要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依法公正、高效解决纠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加强涉及经济环境的行政案件的审判工作。坚持合法性审查的原则,公正、及时审理涉及经济发展环境的行政案件,重点处理好土地审批、征用过程中形成的行政案件,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城市拆迁、环境污染治理、城市综合管理中发生的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纠纷,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和加强协调办案的方法,化解行政争议,增进行政相对人尤其是企业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法院受理行政机关对企业强制执行的申请时,应先向同级减负办通报情况,听取其意见;凡是确认政府败诉的行政案件,主管副院长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亲自签发文书,确保案件质量。
加强涉及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的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执行措施,保障胜诉方的合法权益尽快得以实现;对因受地方保护影响而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执行或者提级执行;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财产申报、强制审计、公布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予以制裁。对涉及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债务的执行,要根据法律和政策,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被执行人的产品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有市场、能回笼资金,但因债务缠身融资无望而无法扩大再生产的,在做好申请执行人工作后,可以采用转让无形资产、劳务抵债等方式,使被执行人重获生机。被执行人的产品有一定市场、符合产业政策,有发展潜力的,可以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以一定的资产抵押,中止执行,待其经营好转后,再行收回债权。
加强涉及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的立案工作。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各类案件,依法及时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实行案件立案受理双轨制,建立人民法庭直接受理案件的相关制度。加强涉及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的涉诉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高度重视涉及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的初信初访,认真做好判后答疑、释法明理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重点解决集体上访、上访老户、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等问题,防止因工作不到痊而引发或激化矛盾;坚持重心下移,建立和完善法院信访工作机制,健全法院信访工作机构和网络,增强法院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审判监督工作的司法救济功能,坚持依法纠错的原则,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符合法定再审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启动再审程序,快审快结。
四、增强司法能力,不断提高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的水平
进一步转变作风,严肃纪律。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审判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坚持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良现象,认真查处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在为企业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杜绝“四乱”现象,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重要作用。人民法庭处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第一线,承担着绝大部分涉及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任务,在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要加强简易程序的适用,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法庭的管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倡导和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将大量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经济发展。
广泛开展法制宣传。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方针政策,大力普及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知识,选择贴近企业的典型案件,通过庭审直播、在案发地公开审理、公开宣判等方式,以案说法,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促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人民法院工作服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新方法新途径,增强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新类型案件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特别是对优化经济环境进程中出现的涉及司法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依法处理。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影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
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始终坚持把人民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问题以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案件,争取党委、人大的支持。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工作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要真正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变被动为主动地为企业服务,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建立联系点制度,每个业务庭庭长要分包企业,上门送法,帮助企业完善制度,普及法律知识定期召开座谈会,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了解企业发展状况,为企业提供建设,帮助企业解决诉讼外问题。
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司法保障,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责和长期的历史任务。我们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结合实际,采取措施,切实做好各项审判工作,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县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