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伊川法院!感谢陈法官!要不是法院领导牵挂,陈法官一心惦念,我啥时候才能见住这钱,伊川法院救了我这老命,救了我们全家啊!身坐轮椅,接到执行款的张某激动不已,黯然的神情有了颜色。
2010年初,张某跟随包工头赵某干建筑队,为魏某承建楼房,因工地机器故障张某不幸致残,赵某支付一部分医药费后便不见踪影,魏某更是不予理会,无奈的张某只好将二人诉至我院,经过我院一审和市中院二审,张某在2013年初拿到了终审判决书,两被告共计应赔付张某43余万元,但二被告一直未支付赔偿款,令张某一家的生活陷入困难之中。张某遂向我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员陈万宏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向两被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二人置若罔闻,拒绝履行,执行局依法将二人司法拘留。被拘留当日,魏某经执行和解交付部分执行款,但赵某在拘留期届满后,仍外出逃避执行,拒绝照面。陈万宏一边通过各种方式四处查询赵某的财产情况及其下落,一边向单位上报张某的案件的特殊情况,为张某申请救助金一万余元,及时缓解了张某的困难。近日,执行员陈万宏通过银行取款线索,找到隐匿多日的赵某,陈万宏告知赵某其隐瞒财产,长期躲避,拒不履行法定还款义务的行为已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对赵某耐心、详细的讲解相关法律,耐心回答赵某的疑问,终于使赵某认识其行为的严重后果,赵某开始低头认错,当天便到法院交付了执行款项。
执行员陈万宏拿到执行款时已是上午十二点,陈万宏心里明白早一天拿到执行款对张某一家人的意味着什么,他顾不上吃午饭,立刻和同事动身前往张某家中,将执行款项交付给了张某,完成一个执行法官的使命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