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对韩敬章等十四名伊川县人民法院新任命的审判人员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天,这14名同志参加了我县历史上首次宪法宣誓仪式。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的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正式就职时须公开向宪法宣誓。
当天,伊川县第13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依法表决通过了县法院十四名同志的任职事项,李其超主任向他们颁发了任命书。随后,宪法宣誓仪式正式开始。十四名新任命的审判人员面向国徽、右手举拳,向宪法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70字的宣誓词,字字铿锵,掷地有声。诵读誓词后,宣誓人依次报出自己的姓名,并向见证这一时刻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深深鞠躬。
最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其超向新任命人员提出要求,希望大家牢记誓言,恪守承诺,增强宪法意识,履行宪法使命,不断提高个人素质和工作水平,模范遵守国家法纪,积极履行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国家工作人员的应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