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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施行“两制度一措施” 切实加强司法为民、惠民

  发布时间:2016-05-12 17:08:06


    为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诉讼负担,让群众享受更优质的法律服务,该院自5月4日起推出“两制度一措施”有力举措,切实保障司法为民、惠民。

    制度一:免去诉讼群众的法律文书邮寄费。该院对到院诉讼的人民群众,免费向他们邮寄相关法律文书,其递交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邮寄的法律文书邮寄费也一律免去,邮寄费统一由该院财务在办案经费中予以负担,各审判执行部门不得向诉讼群众收取任何邮寄费用。

    制度二:免去人民群众、律师诉讼材料复制(打印)费。诉讼群众、律师到该院立案和审理时,对于他们需要复制的身份证明、诉状副本、诉讼证据等材料,该院立案庭、审理庭各部门免费为群众、律师提供复印(打印服)服务,各审判执行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群众、律师复印(打印)费,发现收取人民群众、律师收取复印(打印)费用,该院纪检监察部门按乱收费予以严肃问责。

    一措施:办案人员不得代收代付公告费。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该院在新闻媒体发布的需由当事人支付的公告费,办案人员应当告知诉讼群众直接将公告费支付给发布公告的媒体单位,所有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收代付公告费。

通过“两制度一措施”,让人民群众在诉讼中切切实实享受到法院司法为民、司法惠民的实惠,充分展现法院的司法为民情怀。

责任编辑:张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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