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法院立案登记制首日 立案案件受理率首次达到100% 作者:伊川法院 谢慧毅、张鼎铭 发布时间:2015-05-05 11:07:04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规定,5月4日,立案登记制实行首日,伊川法院迅速行动,实行立案登记“3+1目录式”便捷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区分别设立民商事、刑事自诉、执行申请等三个立案岗和一个当事人基本信息查询岗。三个立案岗由专人负责民商事、刑事自诉、执行申请三类案件立案登记工作,当事人可根据起诉案件类别选择立案岗进行立案登记。对来院立案群众无法准确提供或提供有误的当事人基本信息,由当事人基本信息查询岗统一协调有关公安机关和派出所查询,避免立案群众因当事人基本信息差错问题来回奔波,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高了案件立案登记效率。
立案登记制实行首日,我院立案登记案件14起,其中民商事立案登记7起,执行申请立案登记7起,通过当事人基本信息查询岗补正材料2次,实现立案登记首日14起案件全部当场立案,无一退回补充材料或不予立案,立案受理率首次达到100%。立案登记制实行以前平均每天立案案件数5起,与之相比,实行立案登记制首日,案件立案数增加9起,立案案件数量增长了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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