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伊川法院把好四个关口,不断强化司法鉴定工作,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保障。
一是把好鉴定程序启动关。在确保当事人了解鉴定风险、鉴定成本、鉴定期限、鉴定流程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理性行使司法鉴定申请权。按照相关规定,审查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防止重新鉴定权的滥用,避免出现多个鉴定意见互相矛盾的现象。
二是把好鉴定机构选定关。严格遵守鉴定机构的选定要求,鉴定机构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由法院随机选择或指定鉴定机构。随机选择或指定鉴定机构的过程全程向当事人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人员监督,提高选择过程的透明度,避免出现暗箱操作。
三是把好鉴定报告期限关。建立专门联系人制度,加强与鉴定机构的沟通,及时了解鉴定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鉴定机构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快出具鉴定报告。今年以来,鉴定报告的平均出具期限为25个工作日,促使案件平均审限缩短。
四是把好鉴定意见释明关。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时通知鉴定人出庭,解答当事人的疑问,避免因释明不到位引发重复鉴定。充分发挥司法技术人员的辅助职能,针对鉴定意见中的技术性规定开展技术咨询,为法官裁判提供参考。
今年1至5月份,该院共办结鉴定案件72件,鉴定意见采信率达100%,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