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第五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关系恶化多年的叔侄债务纠纷案件。
被告李某与原告李某某系叔侄关系,2010年,双方合伙经营耐火材料厂。因经营发生矛盾,原告李某某退出合伙。经结算,被告需支付给原告退伙金35万元。李某以种种理由未支付李某某退伙金,原告遂诉至法院。第五法庭庭长王桥坡详细了解案情后,认为调解才能彻底化解双方矛盾。他不辞辛苦,多次到双方家中进行耐心调解,从单独谈心到组织双方和解,经过数周时间,终于打开双方心结,促使其达成一致意见。在签完调解协议后,这对昔日如仇人一般的叔侄终于握手言和,双方的矛盾也圆满解决。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成功化解了双方的债务纠纷,使濒临破裂的叔侄关系得以修复,真正实现该案的案结情未断,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