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我院远赴千里成功调解 一起分包重点企业合同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5-01-05 17:39:43


    12月20日,伊川法院第五法庭庭长王桥坡、工作人员范新伟等,牺牲休息时间远赴浙江,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为企业追回损失15余万元,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原告伊川县白云刚玉有限公司是我院分包的重点企业,2013年6月29日与被告浙江省湖州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一份,货款总计219800元。后被告分两次向原告支付货款共计60000元,剩余159800元一直未支付。

    原告通过法院分包企业联系卡联系到第五法庭庭长王桥坡,了解并查明情况后,我院第五法庭立案受理该案件,鉴于开庭时间紧迫,王桥坡庭长牺牲周末休息时间,带领办案人员远赴浙江,到被告企业了解情况,经过法官的耐心讲解,被告当场履行20000元货款,经调解,剩余货款由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从远赴千里调解,到双方达成协议,我院第五法庭仅用2天时间成功化解了这起货款合同纠纷。临走前,被告企业负责人由衷地称赞:“伊川法院的办案人员态度很好,作为被告我们也心服口服,感谢你们!”

  

责任编辑:张鼎铭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