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伊川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会,对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干部进行集体约谈,明确廉政责任划分,强力推进司法廉政建设。县纪委副书记胡卷芳、政法委副书记赵秋娈参加会议。会议由副院长姜耀俊主持。我院党组书记李海雅最后作重要讲话。
会议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精神,通过了《伊川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
会上,刑事庭、执行局、第四法庭负责人就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建设作了表态发言,其它部门负责人一一向主管院领导递交了廉政承诺书。
县纪委副书记胡卷芳就我院如何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三点意见:一是高度重视,确保责任认识到位。要强化廉政主体责任意识,清醒认识到抓廉政主体责任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明白不抓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不称职,确保责任认识到位。二是完善机制,确保责任强化到位。要深入推进一把手“四个亲自”责任制,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情况亲自汇报,当好政治纪律表率、组织纪律表率和廉洁自律表率,确保廉政责任强化到位。三是细化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抓好廉政责任主体建设,要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教育、管理、监督检查机制,构建多层级、宽角度的监督制约网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最后,我院党组书记李海雅指出:一要持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要明确对廉政责任主体的认识,主体责任就是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制,真正实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级级承担,人人都有危机感,人人都有紧箍咒。二要深入形成转变作风意识。全院干警要在工作生活中,以高标准、严要求规范自身行为,从现在做起、从基础做起、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三要牢牢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全院干警要始终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做到不义之念不生、不利之财不取、不良之友勿交、不善之事勿为,守牢廉洁自律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