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刑事审判庭办结了首起轻刑速裁案件,仅用5天时间便将一起非法拘禁案审结。
为向被害人姜某索取欠款,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将姜某拘禁在一酒店房间内,让姜某联系朋友送钱。第二天凌晨,姜某趁张某等人熟睡之际逃出并报警,后张某等三人被抓获。案发后,双方达成协议,张某不再让姜某归还借款,姜某对张某予以谅解。公安机关对张某取保候审,被告人张某也自愿认罪。我院受理后,认为此案属轻微刑事案件,故适用轻刑速裁程序进行审理,从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到宣判仅用了5天时间。最后以犯非法拘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轻刑速裁程序是比刑事简易程序更加简便快捷的刑事诉讼程序,是指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的轻微刑事案件,在简易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庭审程序,对开庭通知时间不作限制,可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并适当缩短办案期限的审理程序,是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一项新举措。它的推广适用,有利于降低羁押率,保护司法人权,也有利于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解决司法实践中案多人少的矛盾。我院是市政法委确定的“轻刑速裁”案件试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