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对一起贩卖毒品案进行宣判,毒贩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春节后,被告人张某从他人处多次购买毒品冰毒,除自己吸食外,多次以每克冰毒350元的价格卖给钟某约20克(7000元左右),多次以每克冰毒300元的价格卖给李某约1.5克。2013年5月20日晚,伊川县公安局将张某抓获,从其身上及住处共查获白色塑料袋装的白色晶体冰毒3.35克,查获白色塑料袋装的红色片剂麻古5克(50粒)。经鉴定,被查获的白色晶体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红色片剂中检出巴比妥成分。张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我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据担任该案审判长的刑庭副庭长王国强介绍,毒品案件在我县尚属低发案件,近二年来受理的涉毒案件仅有3件,但涉毒案件年年都有发生,显示毒品犯罪有蔓延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