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打击拒不执行人,该院通过创新执行工作机制解决了拒不执行人逃避执行难题,目前,已执结拒不执行案件23起,判处拒不执行人15名,为申请执行人挽回经济损失468万余元。
一是推行“五定”指标考核,创建执行岗位质效考评制度。将“定承办干警、定督办领导、定奖惩措施、定执结期限、定任务目标”制作成《分解拒不执行案件目标书》,执行长按期填报案件进度等目标,该院每月对案件进度等目标进行排名,执行进度等迟缓的,执行长说明原因,两次排名末尾,调离执行长。疑难拒执案件由主管副院长负责督办,确保执行案件按时执结。截至目前,该院已通过“五定”目标书执结拒执案件23起,督办完成案件2件。
二是形成“三包”工作机制,彻底化解拒执案件。对所有拒执案件,承办人、督办领导要签订“三包”责任书,确保案件执结、案件息诉、当事人稳控。承办案件出现“三包”责任,由承办干警和督办领导负责,年底双双计入部门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出现重大问题,纳入晋升考核档案,扣除当年所发奖金,避免出现“息诉闹访”现象。今年以来,该院无一起执行积案,涉执信访率下降89%。
三是展开“两抓两找”,破解“人难找”、“财产难找”两大难题。注重抓行踪,在被执行人的村、组、社区、单位设置执行联络员,摸清拒不执行人行踪,尽快找到拒不执行人,并组织村组、社区等干部及其亲属共同调解,促使其自觉履行。注重抓联络,设立跨省法院执行联动机制,与县域务工人员外出务工集中地法院、公安、工商等机关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共同设立拒不执行人信息黑名单,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摸清25名拒不执行人的行踪,协助公安机关,远赴外地抓获6名拒不执行人,冻结14名拒不执行人银行账户,目前拒不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执行款项。
四是开展“见证执行开放日”活动,集中打击一批拒执案件。针对一个时期执行案件集中、相似、地域相近的特征,联合法警队、刑事庭、人民法庭等部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新闻媒体到现场见证法院执行工作,对拒不执行人,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名单。截至目前,已开展“见证执行开放日”活动2次,向有关新闻网络公布拒不执行人1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