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弘扬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达到教育其他村民之目的,5月8日上午,伊川法院第六法庭再次组成巡回法庭,到伊川县鸦岭乡殷沟村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耐心细致地组织双方进行了第五次调解,终因双方积怨太深、分歧太大而未能化解,在殷某、王某明确表示拒绝调解的情况下,法庭进行了公开宣判。
殷某某系殷某、王某的长子,婚后建宅另过,殷某、王某一直随其次子、三子生活。86岁的尹某受伤后,提出以后在三个儿子家轮流居住,遭到殷某某拒绝,双方发生矛盾,殷某、王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殷某某履行赡养义务。
为了化解父子之间的矛盾,妥善解决殷某、王某的养老问题,两个月内,法官入村进行了四次调解,耐心释法,引导双方协商解决纠纷,并反复告诫殷某某:赡养老人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不能附加任何条件;养儿防老,每个人都有变老的一天,关爱和善待老人就是关爱和善待自己,希望殷某某能明白这个道理,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
法官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认真说法,为村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使广大群众深受教育,弘扬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浩然正气。省法院豫法阳关微博直播了这起赡养案件的审理,洛阳电视台、洛阳法院网相继予以报道、转载。
殷沟村距离法庭近40里,3个月中,法官不辞辛苦深入该村调处纠纷六次,虽然由于当事人的原因,这个案件最终未能化解,但是,作为人民法官,她们的努力和汗水使该村400余名村民获得到一次法律上的“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