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弘扬尊老爱老的优良传统,达到教育其他村民的目的,5月8日上午,伊川县人民法院就原告尹万寿、王变灵诉被告尹干卿赡养纠纷一案再次组成合议庭到原、被告所在的村子巡回审理,在调解4次未果,原告拒绝进一步调解的情况下,合议庭对此案当庭进行了宣判。 200余名村民参加了旁听。村民们纷纷表示:法官多次来村里调解,很不容易;现在村民都知道了不养老人犯法。
二原告生育了三子三女,均已成家。被告系二原告的长子,婚后建宅院另过,二原告一直随次子、三子生活。2013年原告尹万寿受伤后,提出以后在三个儿子家轮流居住,被告拒绝,双方发生矛盾,二原告提起了诉讼。
伊川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此案,于4月2日组成合议庭到村中巡回办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4月9日通知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一次,4月24日下午、5月6日上午、5月7日下午,审判长林笑迁、承办法官罗世艳先后三次来到村子,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终因双方积怨较、分歧过大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