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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法院司法建议化解金融风险

  发布时间:2013-11-15 15:06:17


 

201211,伊川县城关镇温某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伊川县支行贷款8万元,期限一年。合同到期后,温某下落不明。201395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伊川县支行将温某以及担保人许某等诉至伊川县法院。我院立案受理后,金融审判庭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去各家银行查询借款人及担保人账户,后冻结了担保人许某账户8.2956万元。我院金融审判庭积极组织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担保人许某先还储蓄银行贷款2万元,给予担保人许某半个月期限,积极寻找并催促借款人如期偿付借款,银行同意解除对许某账户的冻结。协议达成后,担保人许某积极履行,谁料,打入借款人温某的还款账户中的2万元,又很快被借款人温某取走。原来温某还款账户没有被银行设定只进不出的权限,而温某又开通了手机银行短信提醒业务。我院金融审判庭发现这种漏洞后,给银行提出司法建议,这对银行以后针对三户联保等大量金融风险的化解,提供了很好的指导。后该案在法院认真负责的情况下促成了调解,借款人还款,邮政银行撤诉结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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