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伊川县法院刑庭审判员张明建因劳累过度突发心脏病不幸去世

  发布时间:2013-01-17 09:00:05


 

116日上午,伊川县法院刑庭审判员张明建同志,和往常一样开了三个庭,下午和刑庭其他人员合议过一个案件后,又参加了在庭长许少锋的主持下召开的工作会议,将近6点时,张明建同志感到身体极度不适,在其家人把他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于晚上11点不幸病逝,享年59岁。在这之前的几天,张明建同志就感到身体不适,其家人劝他到医院检查看病,但由于他手上案件多,没有顾上去医院,谁知,就这样匆匆的离开了伊川县法院和他无限热爱的审判事业。

张明建同志生于195312月,伊川县白元乡人。19714月参加工作,1980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10月由伊川县文工团调入伊川县法院工作,先后任法警、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等职。200312月从伊川县法院第四法庭庭长位置上退居二线后,任刑庭审判员至今。

    张明建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对党忠诚老实,思想觉悟高,思想品德好,在政治上和思想上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邓小平理论;他团结同志,尊重领导,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他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不管领导交给什么样的工作,都能够乐此不疲地接受并圆满完成。他作风正派,为人耿直,待人热情,乐于助人;他谦虚谨慎,艰苦朴素,生活底调,一生清贫;他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责任心强,处处以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肃执法,秉公办案。他热爱我国的审判事业,工作中不畏权势,不徇私情,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努力。张明建同志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他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甘当人民公仆;他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他舍小家顾大家,个人利益服从组织利益,以院为家,廉洁奉公,为伊川县法院的审判事业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张明建同志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在法院工作三十多年,他办理各类案件近4000起,件件铁案,没有一起引起当事人上访告状,受到当事人的交口称赞。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他多次被洛阳市中级法院、中共伊川县委政法委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干警”、“办案能手”等。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