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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法院执行局“三项措施”护航我县生态环境

  发布时间:2012-06-13 09:27:14



“六五”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伊川县法院执行法官到县环保局开展环保法制讲座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伊川县法院执行局通过三项措施,为伊川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是运用司法手段,为伊川生态县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运用执行手段,继续集中执行未结执行积案。加强与有关部门和法官村长协调配合,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合力解决“执行难”;运用多种形式的调解,为生态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秩序。二是加强法制宣传,倡导生态文明新理念。我们充分利用执行职能,在下乡办案和执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过程中,通过张贴典型案例、播放法制宣传片,以案释法,警示震慑那些环保违法犯罪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三是注重协同司法,提升服务实效性。针对群体性、对抗性、复杂性的拆迁、补偿费分配等涉地纠纷案件,我们注重与党委政府协同司法,立足源头上过滤、疏导。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交流制度等,共同促进涉及生态资源司法、执法职能的依法履行。对有越级上访倾向的案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加强与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配合,及时化解纠纷,做好罢访息访工作,为建设生态县营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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