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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法院法警大队三项措施深入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

  发布时间:2012-05-17 16:31:13


近日来,伊川县法院法警大队结合本院“作风转变年”活动第二阶段安排,联系实际,采取三项措施,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一是坚持编队管理,规范建队。认真落实“双重领导、编队管理”体制,积极完善统一派警、统一管理、统一教育、统一训练、统一考评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编队不落实、管理管不到的突出问题。二是明确法警职权。细化司法警察有关工作职责及工作规范,扩大工作范围,进一步明确、赋予法警在执行警务中的权利和义务,以便法警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能有章可循,及时处置意外情况,有效开展警务工作。

三是改善警务装备和法警待遇。加强装备现代化建设,改善法警工作必须的武器、械具、交通工具和技术器材,规范装备、器材的品种、数量和配制标准。四是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开展经常性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使每个司法警察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严格按照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要求定期对法警进行体能和业务技能训练和考核,不断提高法警业务素质,增强法警队伍的综合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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