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从中央政法委到最高法院,从各省高级法院再到各地市中级法院,尽管每年都开展形式不同的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或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但法院内部仍不断有法官甚至领导犯罪被判处刑罚。他们是法律的实施者,都有相当高的学历,而且精通法律,为什么还要执法犯法?这就涉及到一个人的品质问题。知识不等于文化,文化不等于素质,素质不等于品质。一个人的品质跟他的地位、学历、受教育程度并不成正比。也就是说,一个人的地位、学历、受教育程度越高,并不等于他的思想品质就越好。如果一个人的道德品质有问题,那么再严的法律制度,他也能寻找到可钻的漏洞。
一个人的思想品质不可能经过几个月的培训就能形成,也不会经过一两次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就变得高尚。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哲学家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裁判的罪恶甚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污染的只是水流,而枉法裁判污染的却是水源。这句话明确告诉我们,法官犯罪造成的恶果要比其他人大十倍。因此,法官思想品质的好坏尤其显得重要。那么,如何才能培养好法官的思想品质?这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经过长期的知识熏陶,要用大量好的文学作品来陶冶。所以,法官应多读文学作品,用那些优秀的文学作品来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
首先,法官需要文学素养。文学能激励人的斗志,陶冶人的情操,美化人的心灵,提高人的修养。法官是人类的精英,要想成为学者型法官,除了应该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外,还应该具备一定的文学素养。文学能离开法官,但法官离不开文学。作为法律人,法官既是司法实践活动的组织者,也是居间平息各种社会矛盾的裁判者,职业本身要求法官应该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然而,法官的职责又绝不是简单、机械地执行法律,法官要想使自己的话语权真正达到定纷止争、胜败皆服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还必须拥有较高的文学素养。一个法律人尤其是作为主持正义的法官,其公信力很大程度上来自于自身的人格魅力,人格魅力很大程度上依托于自我个性,而自我个性的形成,尤其是人格和品德的完善,都离不开文学的感染与熏陶。只有这样才能使其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真正经受住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考验。
其次,法官只有具备良好的文学素养,才能提高自己的创造力、洞察力以及说服力;才能真正提高自身的才气,充实工作的底气,激发出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文学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时代的“风雨表”,是现实生活最好的“教课书”,是情感的“催化剂”。 十九世纪法国伟大的浪漫主义作家维克多·雨果有一句名言:各种蠢事在每天所读好书的影响下,仿佛烤在火上一样渐渐溶化。这句话的意思是多读好的文学作品能使人变聪明。具体到法官身上,就是说法官具备了一定的文学素养,既有助于自己及时敏锐地触摸时代的脉搏,洞察历史的情绪,加深对形势的理解,又能使其政治头脑始终保持清醒且富有弹性。所以说,法官要想以高尚、完美、深邃的人性美、品德美去辨法析理、定纷止争,从而感染、说服双方当事人,就要有渊博的知识和良好的文学素养。
最后,法官只有具备良好的文学基础,才能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法官职业历来就是文官,是一种依靠缜密思维进行判断和推理的职业,但最终的裁判结果还要通过文字的形式来体现,这就需要法官有较强的驾驭文字的能力和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写出高质量的判决书。除写判决书外,法官还要从事很多与文字有关的工作,比如说,撰写述职报告、调研文章、宣传稿件等等。如果具备了良好的文学基础,那么诸如此类的辅助性工作便可得心应手,进而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书之韵味,且为读之。读好书,醒人于心,品人于感,娱人于乐。除了法律专业书,还有那么多好书值得我们关注和喜爱。法官朋友们,为了提高自身的文学素养,培养优秀的道德品质,请多读书吧!特别是好书。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