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伊川县法院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社会管理创新和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要求,结合伊川县执行工作实际,开展 “五大亮点工程”,有效地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提升了法院司法权威。
一是开展“创新工程”。在全国率先创立小额执行案件先行垫付集约执行制度,实行法院先垫付后执行的制度,免去了困难群众多次奔波。二是开展“攻坚工程”。 集中八个月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针对恶意逃债行为,推出十项措施,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开展“素质工程”。 认真接受市、县人大常委会对执行工作的执法检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职业道德和执行纪律教育。四是开展“阳光工程”。全面运行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推行“网上办案”,全面向当事人公开。对当事人有争议的环节和事项,坚持公开听证。对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复杂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参与监督。五是开展“维权工程”。 连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持续推行“零费用申请执行”制度,帮助债权人迅速实现债权,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了“执行难”的社会评价。
“五大工程”开展以来,成绩显著。我院执行工作不仅受到群众的称赞,同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创建“无执行积案”活动先进法院,被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创建“无执行积案”活动先进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