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伊川县法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牢固树立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采取有效措施,创新代表联系工作方式,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全面工作的扎实开展。
一是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建立由院长亲自担任主任,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副主任的人大代表联络小组办公室,强化领导责任,明确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的责任目标,加强县域内全国、省、市、县四级代表的联络工作,切实保障代表与委员们对法院各项工作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
二是完善人大代表观摩庭审机制。 本院各业务庭室每月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参加一次庭审活动,在案件开庭前三天,制作好邀请函并附案情简要概括说明及双方争议的焦点,由人大代表联络办负责报送县人大,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在庭审过程中申请人大代表对庭审礼仪、庭审纪律、庭审程序及合议庭的庭审能力予以综合评价,确保案件监督不走形式。今年以来共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听审案件23件。
三是严格代表联络督查工作机制。建立由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等部门组成的代表联络督查组,对代表意见表中的意见建议逐项督查,落实一项销号一项,及时向代表反馈落实具体情况,对未落实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代表说明情况,建立落实意见建议督促表,限期办结。目前已办理代表意见建议20多条,逐一反馈,做到对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结反馈率100%。
四是重点办理代表关注案件。对于代表关注的案件,依法在立案、审理、执行等给予优先安排。限期能办理的,限期办理;短时间内不能办理的,主动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向代表说明原因,争取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对于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案件,院领导亲自督查督办,定期汇报,限期办结。目前已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案件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