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通便民服务热线电话(0379—63159997)方便群众咨询和预约方案。
二、实行快捷立案。接到起诉材料,当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当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好释明工作。
三、设立诉讼引导员和诉讼指示牌,为当事人就开庭前的有关事项、审判庭的位置等进行引导指示。
四、普及诉讼知识。指导当事人行使好诉讼权利,免费提供《诉讼立案指导》、《风险告知书》等材料。
五、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每天一名领导班子成员接待群众来访,对来访问题及时处理。
六、推行首问负责制。杜绝冷、横、硬、推、拖现象。
七、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按照规定予以缓、减、免收诉讼费用和执行费用。
八、公开所有收费项目。避免乱收费现象。
九、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实行全程调解,提高诉讼调解结案率,及时调处纷争,就地化解矛盾。
十、重视调查研究,落实巡回办案制度。方便群众诉讼,提社会效果。
十一、加大对审、执案件的督查力度,缩短办案周期,提高诉讼和执行效率,严格杜绝超审限和超执限现象。
十二、落实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制度,做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
十三、通过审判积极为涉案单位和有关部门提供司法建议,帮助其解决诉讼外问题。
十四、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提高法院工作透明度。
十五、建立联系点制度。定期走访群众和企业,了解社情民意,征求群众和企业的意见,主动为群众和企业送法上门服务。
十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
十七、建立发言人制度。定期不定期向社会各界公布法院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知晓度。
十八、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设立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0379—63159936),对于违反规定,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官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