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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法院组织全院干警下乡张贴“打黑”布告宣传“除恶”战果

  发布时间:2011-06-08 18:15:40



布告内容


伊川县法院办公室主任许少锋在张贴布告

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扫痞”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严重危害社会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弘扬社会公平正义,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68日,伊川县法院组织全院干警80余人,冒着42度的高温酷暑,分赴全县369个村庄,张贴布告2000余份,积极宣传“打黑、除恶”战果,震慑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稳定。

20051月至20097月间,被告人温聚卫先后纠集张明星、郭世强、郭林林、都可伟、赵柯柯、王伟刚等两劳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长期进行开设赌场、聚众斗殴、非法拘禁、非法买卖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发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温聚卫为领导,以张明星等人为骨干,其他人员为基础的犯罪组织,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

伊川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温聚卫等人组织、领导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伙同他人以暴力方法抢劫公民财物,伙同他人多次开设赌场,情节严重,伙同他人非法买卖、储存枪支,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伙同他人多次随意殴打他人,寻衅滋事,情节恶劣,伙同他人非法拘禁他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开设赌场罪,非法买卖、储存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条款,判处被告人温聚卫等十二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十年至六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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