躬身听民意,倾情解民忧。为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维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停访、息诉、案结、事了、人稳”,伊川县法院日前完善出台了《伊川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接访制度的若干规定》。该规定共十六条,详细规定了原则、接访时间、地点、程序及善后处理等事项。切实提高信访督办案件的办理质量与效率。
该规定要求,实行天天院领导接待日制度,所有院党组成员轮流接访,每人一周。来访当事人可以通过电子屏显示查询本周接访领导的职务、电话。对于来访群众,接待领导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的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并及时整理,记入信息库。能当场答复的问题当场答复,或根据情况作出批示,也可以协调督查相关部门办理。对需要交办的案件,值班领导作出批示后,由院信访办登记备案,再转交相关庭室办理,对于接访的案件,接访领导认为案情复杂、重大,需由院长接访的,由接访领导签批预约院长接访通知单,由我院相关工作人员联系院长,预约接访时间及地点。
对于上访时间长,息诉难度大的案件;已经主管院领导、值班院领导多次接见又难以解决的案件;经值班领导接访后,上访人又多次要求院长接访的案件;案件有瑕疵,需院领导协调解决的案件;上级法院或领导批转的重大案件;其他有重大不稳定因素,可能造成影响的案件,实行院长接访。
通过实施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做到了来访必答、随访随处理的效果,减少了院长接访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让每位来访群众都能得到满意答复及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