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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法院司法宣传工作被省高院通报表彰

  发布时间:2010-10-12 17:08:44


近日,在河南省高级法院对2010年全省法院司法宣传工作的总结通报中(豫高法[2010]406号),我院因宣传措施得力,宣传成绩突出受到通报表扬。

我院新一届党组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司法宣传工作,为积极宣传我院在转变审判作风、提高群众满意度、追求公正司法、加强法院管理等方面的新做法、新经验,捕捉审判执行工作中涌现出的每一处闪光点,大力弘扬讴歌我院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为重新树立我院良好的社会形象,再造伊川县法院新辉煌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积极开展法制宣传百日竞赛活动。要求各庭室每月宣传稿件上稿量国家级不得少于1篇,省级不得少于2篇,市级不得少于3篇。活动期间,研究室对各部门的宣传稿件完成情况每月进行通报一次,力争通过此项活动,在全院形成一种人人爱学习,人人能写作的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活动结束后,将按照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对各部门分别进行排名,前三名进行通报表彰,竞赛成绩将纳入我院绩效考核成绩范畴,在年终成绩中予以加分。未完成既定任务的将取消该部门的年终评先资格,并通报批评。

法制宣传百日竞赛活动开展一个月以来,我院共完成国家级宣传稿件18篇,省级13篇,市级16篇,受到了上级法院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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