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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定思痛 问心问责 恪尽职守 公正司法

——在伊川县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0-09-02 17:24:16


同志们:

今天这个会议,是我们的首次见面会,也是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部署会。在我到伊川法院报到后的第二天就召开这样的工作会议,目的就是表明一种态度:在今后的几年中,我将和在座的各位同志们一起,直面困难,同舟共济,共同担当,脚踏实地,埋头工作,重塑伊川县人民法院新的业绩。来伊川法院工作,我确定了自己的座右铭:学习、创业、服务。希望自己能够用这六个字自省自励,同时,也希望得到同志们的支持和帮助!借此机会,我代表院新一届党组对关心、支持、爱护、帮助法院的县四大班子领导及社会各届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坚守岗位、勤奋工作、爱院如家,维护法院形象的全体干警致以崇高的敬意!

来此之前,市委相关领导及市中级法院党组对我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谈话。报到后,我又立即与其他党组领导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目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伊川法院的基本工作思路是“六要”:一要整顿思想,二要改善作风,三要务实工作,四要再筑基础,五要提升形象,六要稳步争优。下面我结合上述工作思路,就目前的工作讲以下四点意见。

一、要认真学习

“虽有至道,弗学,不知其善也”。这是《礼记》当中的名句,强调只有通过学习,方能认识至道之善,明白学问之奥妙无穷。谁选择了学习,就选择了进步;谁选择了勤奋,就选择了光明。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学习问题,始终把学习作为一项关系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任务来抓。在目前我院的困难形势下,强调认真学习更有着重要意义。我们在这个时候提出认真学习,我想有这么几点需要注意:一是学什么。我们要学的东西很多,但目前急需要的,是对科学发展观内涵的再学习,再认识;对“公正、廉洁、为民”的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再学习、再认识;对卢展工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四个重在”论述的再学习、再认识;对毛万春书记“真学真干、福民强市”讲话精神的再学习、再认识。要通过对上述内容的学习,使自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当前应知应会的知识有个崭新的认识和理解。同时,也要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如何学。要带着问题去学习,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思想观念、审判质量和效率、司法为民、工作作风、司法廉洁、法院管理等方面进行认真对照,找出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看自己是否有缺乏职业责任感、工作消极、作风松散、得过且过、出工不出力、工作标准低的问题;是否有不尊重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庭审中举止不端庄、语言不文明、行为不严肃、着装不规范,甚至酒后开庭,在法庭上抽烟、瞌睡、打电话等问题;是否有不读书、不看报、不学习、不思考、乱交友、乱喝酒、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迷恋灯红酒绿、打牌赌博等。是否有收取当事人红包、接受当事人吃请,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要把学习当做一次“全面体检”、“集中会诊”,通过边学习、边剖析、边整改,达到“消炎祛病、强身壮体”的目的。三是学后干什么。毛万春书记指出,真学真干,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对我们的热切期盼。空谈害民,实干兴市。把真学转化为真干,群众就能得到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实惠,群众就认可、就满意;抓而不实、抓而不力,甚至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热衷于作秀,群众就很反感,就会被人民群众唾弃。我们要务必做到学以致用,不断改进和完善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和不足,不断矫正自身价值取向上的偏差,自觉融入社会发展潮流,并创造性地服务社会,在实现个人价值的基础上,影响并带动身边同事,进而潜移默化影响全院整体的和谐发展进步。

二、要认真工作

结合我们伊川法院当前的情况,在2010年剩余的这段时间,我们将重点开展“三百”活动。

(一)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百日整改攻坚”活动

目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不公”,即不能公正对待当事人,办案质量不高,裁判不公;二是“不快”,即办案效率不高,案件久拖不决、久拖不执,超审限严重;三是“不了”,即案结事不了,判了执行不了;四是“不便”,即司法不便捷,司法便民措施落实得不好;五是“不廉”,即司法不廉洁,少数法官徇私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针对上述五个“不”,我们要开展一次审判执行工作百日整改活动,对全院所有案件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摸底排查,逐案查找问题,逐案分析原因,逐案提出对策并落实,要采用这种笨方法,把反映在案件中的、尚未爆发的问题和矛盾提前化解掉,使审判、执行工作走上一个良性轨道。

(二)开展“调研、信息、法制宣传百日竞赛”活动

加强审判理论调研、信息交流和法制宣传工作,是提高司法能力和决策水平,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的社会形象的有效方式。从今天开始,我们将组织开展调研、信息、法制宣传百日竞赛活动。把任务指标量化到各业务口,主管院领导是本口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庭、各部门要确定一名文字基础好、专业能力强的同志为专职宣传信息调研员,各口要组织本口的优秀力量成立宣传信息调研组,形成横向协同的联动格局。宣传报道、信息、调研文章,要围绕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和为领导决策服务这一根本点,扑捉审判执行工作中涌现的每一处闪光点,大力弘扬讴歌伊川法院涌现的每一件好人好事,为重塑伊川法院形象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开展“信访工作院长百日接访集中化解清理”活动

结合我院的信访形势,开展信访案件院长百日接访化解清理活动。一是重点信访案件突破月活动。从即日起开始,重点办理中央、省、市交办的各类重点信访案件,全院干警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随时关注重点信访人的动向和行踪,“磨破嘴、暖热心、挡住腿”,对于当事人反映有道理或处理上有瑕疵的案件,该纠正的坚决纠正,该再审的及时进入再审程序,力争通过调解或和解方式解决问题。“对情理之中、法度之外”的案件适当协调相关部门给予经济救助,力争通过上述工作,使重点案件“大头”落地。二是严格院长“天天接待日制度”。所有班子成员排班接访,我本人除了开会,就是和大家一起随时接访,并根据情况开展预约接访、带案下访等工作,要使得信访当事人在第一时间内受到接待,积极、稳妥地与信访人接触,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稳定其情绪,解决其反映的具体问题。三是严格按期结案对正在审理中的案件要在审限内审结,判后答疑案件及反映调卷问题的要在1个月内办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及其他类型案件要在3个月内办结,并及时答复上访人。是突出重点人员。坚决落实定领导、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间、包处理的“四定一包”方案,逐案明确责任人员,党组领导、部门负责人、案件责任人必须保证做到“四个亲自”:亲自下基层与上访群众见面,亲自听取上访人陈述,亲自出面组织协调,亲自抓好督促检查,针对个案具体情况,提出彻底解决问题的办法,并认真落实。

三、要认真为民

古人说,民意如天,民意大如天,意思是民意和天一样,甚至比天还大。我们党的四代领导人对于为民服务都有精辟论述。毛泽东同志说:“我们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 邓小平同志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宗旨。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邓小平同志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高兴不高兴”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江泽民同志指出,人民是我们工作价值的最高裁决者。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党先进不先进,最终的评价主体是人民。可以说,在共产党人的词典里,人民二字始终排在第一位。

具体到我国司法制度而言,具有鲜明的人民性特征。 我国司法的人民性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是我国国家性质的根本体现,也是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 司法的人民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司法是人民的司法;另一方面,司法是为人民的司法。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是指人民法院的司法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的属性,人民法院只有始终坚持人民性,才能够最终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和挑战。基于这样的判断,我们在司法实践中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坚持做到“四心”,即,“用心关注民生,悉心体察民情,耐心倾听民声,精心排解民忧”。不论案件标的额是大是小,不论案情是繁是简,不论当事人来自外地还是当地,人民法官都要以真诚的态度尊重当事人,都要本着良知和正义来适用法律,拉近司法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坚持公正司法以保障民利,坚持高效司法以减轻民负,坚持文明司法以减少民怨,坚持廉洁司法以赢得民心,最大程度地彰显和实现司法的人民性。

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一要加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要完善服务设施,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次性释明”,要开通“绿色通道”,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和社会弱势群体实施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为符合条件的刑事犯罪嫌疑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其合法权益。二要实行立案预登记,诉前调解化解矛盾。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经审查案件有调解可能的,作立案预登记后,通过“诉前调解、邀请调解、巡回调解、委托调解、指定调解、联合调解”等多种途径进行处理。三要加强巡回审判长效机制建设。积极开展巡回审判,经常性地上门服务,了解企业困难,解答法律咨询,提出司法建议,协调解决问题,提供诉讼指导,规范企业经营,预防经营风险,维护合法权益,确保信息畅通,促进企业发展在乡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居委会和人口相对集中的村民小组设置巡回审判点,定期巡回审理,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走入群众,就地审判,方便诉讼。四要大力加强普法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讲活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问法、守法、用法”的司法需求,提前预防民间纠纷发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创新司法服务新机制。五要坚持能动司法。要完善诉讼指导机制。在当事人诉讼能力较弱的情况下,法官应当积极加强诉讼指导,使当事人准确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在立案、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对当事人就诉讼程序事项作出说明和解释,对当事人诉讼中可能碰到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的承担,提前予以告知,使其形成合理的诉讼预期。要完善便民诉讼机制。司法服务更加贴近民众,方便群众进行诉讼,尽力减轻当事人的讼累,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要完善柔性司法强制措施。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坚持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兼顾。对尚能生产经营的负债企业,慎用财产保全措施。负债企业有其他财产可供保全的,避免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采取保全措施;有辅助财产可供保全的,避免对关键资产采取保全措施。

四、要认真争优

党的十七大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明确提出要开展两项活动,一是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二是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这两项活动紧密衔接、相互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延续和深入。目前,创先争优活动正在全国各个部门、各个行业蓬勃开展,具体到我院,我们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再筑基础、重塑形象的有效载体和平台,做到“四结合四突出”:一是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突出在服务群众上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不断拓展便民利民措施。二是结合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法院活动,突出在提升素质上创先争优。加强法治理念学习、法律业务学习、综合学科学习等,提高干警文化及业务素质;建立健全每周集中学习制度、每月评比通报制度,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全员化学习体系,在法院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三是结合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突出在遵规守纪上创先争优。要通过组织学习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查找出思想意识、纪律作风、司法能力、理论学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落实,努力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四是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业务,突出在工作效能上创先争优。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高效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努力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

同志们,越是困难时期,越需要增强信心,精诚团结!在此,我真诚希望全院干警在省高院、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在伊川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振奋精神、知难而进,恪尽职守、公正司法,为创造伊川县法院的美好明天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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