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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法院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工作受市委政法委通报表扬

  发布时间:2010-09-16 17:05:17


近日,在洛阳市委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办理进度第五期通报中,我院以工作进度快、办结息诉率高,受到洛阳市委政法委的通报表扬。在积案清理工作中,上级交办案件6起,我院办结6起,息诉率达100%

以党组书记刘宏伟同志为首的新一届党组高度重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工作,积极开展院长百日接访化解信访案件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化解信访积案,确保积案清理工作的圆满成功。

一是严格落实院长“天天接待日制度”。所有院班子成员排班接访,积极开展集中接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等工作,在第一时间内接待信访人,积极、稳妥地与信访人接触,充分了解掌握信访人思想动态,稳定其情绪,解决他们反映的具体问题。二是扎实开展重点信访案件突破月活动。集中时间重点办理中央、省、市交办的各类重点信访案件,调动全院力量,随时关注重点信访人的动向和行踪,“磨破嘴、暖热心、挡住腿”,积极纠正有瑕疵的案件,“对情理之中、法度之外”的案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给予经济救助,确保信访人息访罢诉。三是强化信访责任追究。实现案件办理终身责任制,将法官办案责任与信访责任合二为一,谁办的案件谁负责。通过加强法官办案责任,促使法官把案件办成和谐案、精品案,主动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彻底做到“案结事了,息访罢诉”。四是严格案件办理期限。对正在审理中的案件要在审限内审结,判后答疑案件及反映调卷问题的要在一个月内办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及其他类型案件要在三个月内办结,并及时答复上访人。五是严格信访包案责任。认真落实信访案件“四定一包”方案,逐案明确责任人员,要求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案件责任人必须做到“四个亲自”:亲自下基层与上访群众见面,亲自听取上访人陈述,亲自出面组织协调,亲自抓好督促检查,因案施策,化解信访矛盾。六是奖优罚劣。对于分包的信访案件,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化解的,每起奖励办案人员1000元;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化解积案的,要向党组做出书面检查,并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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