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文化深植根于我国传统文化中的肥沃土壤,也是维系社会和谐、促进人际关系融洽的重要纽带。在法院实际工作中,“和”文化与法院“和解”“调解”所追求的非对抗性纠纷解决方式相契合,旨在打造“无讼”和谐社会。伊川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始终秉承“和”理念,探索“法院+多元共治”工作路径,着力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推动基层矛盾化解工作向纵深发展。
案例一
以和为贵促和解 高效解纷助营商
【基本案情】
原告山东某公司与被告伊川某公司是长期合作伙伴,定期向其采购耐火材料。2025年2月份,因伊川某公司未依约支付货款,两人闹上法院。
【调解过程】
我院诉调对接中心工作人员接收案件后,耐心细致听取双方意见,发现双方合作多年,情谊深厚。只因近期合作中产品质量存在小瑕疵,加之沟通时的几句口角,致使矛盾不断升级,被告因此未按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货款。调解员迅速理清思路,紧紧围绕双方多年情谊展开调解工作,倡导“以和为贵”理念,从珍惜友谊、避免对簿公堂、保持长远合作的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使他们清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经过多次沟通,双方当事人各自作出让步,最终达成共识。根据协议,次日上午,被告一次性付清23万元的货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表示后续将继续携手共进,案件得以圆满了结。至此,从受理该案件到山东某公司收到货款仅用时3天。
【典型意义】
在本案中,伊川法院始终坚持“实质性化解纠纷”理念,深入分析当事人诉求,将“以和为贵”传统理念运用到法院工作中,引导双方认识到和气生财、合作共赢的重要性,以平和协商替代法庭对抗 ,共同守护合作情谊与商业信誉。同时,高效解纷、迅速履行,也展现了诉调对接机制的高效性、便捷性,提升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案例二
法官全程指导 疑难案件得化解
【基本案情】
2022年3月4日,王某经他人转手购买了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却因一直未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导致车辆不能过户,影响正常运营。在与上任车主周某协商未果后,到我县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尽快解决问题。
【调解过程】
案件转至我院诉调对接中心后,调解员迅速察觉到此次纠纷复杂性远超预期。涉案车辆历经六次转手,还涉及分期付款等问题,牵扯众多。经过前期艰难沟通,调解员得知,原来,第二任车主张某在接收车辆后,未依约偿还分期款项,第一任车主朱某以此为由,拒绝配合张某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由此引发了后续一系列连锁反应。
为解开这团乱麻,法官全程专业指导。调解员不辞辛劳,多方联络,成功联系上朱某与张某,耐心细致地向他们阐明案件情况,劝说二人积极配合解决问题。为妥善化解纠纷,在法官提供思路引导、明确法律责任后,调解员充分倾听四方当事人的诉求,反复斟酌,先后拟定了7个调解方案。在考虑到当事人中有大车司机,白天出车无暇沟通后,调解员更是主动调整工作时间,不分昼夜地与各方协调。最终,在法官与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四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这起复杂的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典型意义】
让矛盾消解于萌芽,纷争终结在诉前,这是矛盾纠纷前端化解的实质。为此,伊川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优化调解队伍,组成由1名员额法官、10名专职调解员、1名书记员组成的专业团队。本案中,面对复杂的纠纷,法官凭借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对案件法律关系进行全程精准指导,提升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调解员则充分发挥自身丰富的社会阅历、出色的沟通技巧等优势,深入了解当事人诉求,耐心疏导情绪、调和矛盾。在这样高效协同的工作模式下,纠纷得到妥善处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供稿:立案庭副庭长方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