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上午,伊川县法院召开矿难案件大评查、大讨论暨作风纪律大整顿活动动员会,省高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刘国松、监察室靳国荣处长、评查问责办于红涛处长以及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胜利、党组成员、副院长潘跃运等领导同志参加了动员会,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姜耀俊主持。
会上,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胜利同志传达了市中院“关于对张国庆等七人暂停执行公务的决定”和“关于潘跃运监督指导伊川法院作风纪律整顿的决定”。伊川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姜耀俊宣读了《伊川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矿难案件大评查、大讨论暨作风纪律大整顿活动实施方案》,整顿活动从7月28日开始到8月27日结束,为期一个月,分为学习动员阶段、排查案件、查摆问题阶段、集中整改阶段和总结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潘跃运就伊川法院作风纪律整顿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端正态度,提高认识。全体干警要正确认识整顿活动,提高对活动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深刻理解活动意义,积极参与到活动中。二是正视问题,吸取教训。要认真对待存在的问题,冷静反思在工作作风、公正廉洁执法活动中存在的不足,深刻吸取矿难的教训,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三是处理好工学矛盾,边整边改。要边整顿边工作,正确处理整顿与工作的关系,处理好工学矛盾,不能因为整改活动而懈怠工作,也不能以工作忙而轻视整顿活动。四是要遵纪守法,公正廉洁。全体干警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头脑,把党的事业放在心上,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把心思放在工作上、用在整改上,遵纪守法,坚守工作岗位,热情接待当事人,公正廉洁的办理好每一起案件,让案件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检验,历史的考验。
最后,省高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刘国松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通过整顿活动达到三个目的。一是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思想是行动的灵魂,用正确的思想指导行动,认真反思、深刻吸取矿难事件的教训,正确认识手中的权力,用好手中的权力,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利谋,公正廉洁的办理好每起案件。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把整顿活动作为建头章立制的过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建立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良好机制。三是要加强整改,对于思想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痛下决心,狠下力气,加强整改,逐步完善,进一步规范法官办案行为,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司法政务管理,进一步改善伊川县法院和法官队伍的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