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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发出!

  发布时间:2024-07-24 16:10:10



  “子女不应成为父母发泄、转移负面情绪的对象,为人父母一定要时刻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情感需求,及时与他们沟通交流,尽最大努力降低离婚对子女产生的不利影响”。

  近日,伊川法院在审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中,向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教育引导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共同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和睦、文明的健康成长环境。双方当事人当场表示一定会遵照执行,尽到父母职责。

  这也是自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我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杨某(男方)与王某因感情不和于2023年8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大儿子归女方抚养,小儿子由男方抚养。后杨某对孩子抚养问题产生争议,诉至伊川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将大儿子小涛交由自己抚养。

  案件由少年审判团队审理。承办法官陈改勤受理案件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通过沟通,法官了解到原被告矛盾颇深,都坚持大儿子必须由自己抚养。在组织调解时,杨某不断向法官“控诉”王某性格霸道,教育孩子简单粗暴,动辄打骂,而王某也不依不饶,数落起杨某的过错来,坚决不同意大儿子由其抚养。两人情绪激动,甚至当着小涛的面吵的不可开交。

  一纸判决固然简单,但小涛在面对父母争吵时,司空见惯、沉默不语的态度让法官心生触动。离婚对于许多夫妻来说,或许只是一段情感关系的结束。但他们的孩子,却要承受心理上与生活上翻天覆地的变化。

为了保障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法官先是与小涛单独“谈心”,从生活趣事入手,让其渐渐打开心扉,沟通中,小涛向法官表示自己愿意与爸爸和弟弟一同生活。

  “没有抚养权也并不代表日后不再往来,更重要的是你要在平常和孩子多交流,了解孩子需要什么,引导教育他们健康成长……”随后,法官与两人进行一对一调解。“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就算抚养权变更了,作为母亲,王某也有权利随时看孩子,你要积极配合……”经过法官坚持不懈的悉心调解,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大儿子小涛由父亲杨某抚养并承担抚养费。

抚养权的问题虽已解决

  但孩子的心理健康仍是关注的重点

  为此,法官特地向两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嘱咐双方要做到离婚不失位、离婚不缺爱

  共同努力、一如既往

  从爱出发,为孩子的成长护航

责任编辑:李亚迪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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