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服务基层人民群众的作用,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今年以来,江左法庭打破“坐等判案”工作常态,将日常调解、庭审现场搬进田间地头、村委乡镇;同时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普法教育的作用,有针对性地筛选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符合当地民情的典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借案普法,不断扩大司法公开效果,用个案的巡回审判达到“巡回一起解决一片”的目的,上半年巡回审判共10余次,获得当地村委和群众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
这是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十余年前,王某作为时任工作人员曾为伊川县江左镇某村委垫付货款购买办公用品,后经王某多年催要无果,王某将该村委诉至伊川县人民法院。江左法庭受理此案后,查阅卷宗,发现原告提交的证据较为欠缺,内容模糊不清。且因时间跨度大,村委已多次换届,现任村委工作人员对王某所主张的事实表示并不清楚。为查明案件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张宇法官决定到当地进行实地调查,并开展巡回审判。在双方共同指认物品、厘清基本事实后,承办法官组织原被告在村委内以唠家常的方式开始了这场巡回审判。
开庭过程中,张宇法官从案件事实入手,对双方当事人的抗辩理由抽丝剥茧并从情理法多角度释法明理,耐心调解,在日常轻松的氛围内,双方当事人最终就支付案款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均表示满意。
案例二
2010年,杜某与江左镇某村委签订土地承包协议,由杜某承包19亩土地进行耕种种植。杜某承包土地后投入大量人力、财力,栽种果树多年并投建水井、电缆等其他基础设施种植核桃等果树。2021年9月27日因政策等原因,村委单方将合同解除并收回土地,给杜某造成经济损失。后杜某以要求村委应赔偿其损失为由,诉至伊川县人民法院。
考虑到土地承包经营权事关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切实利益。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了梳理,立即展开实地调查。
6月,天气燥热难耐。法庭带领双方当事人到达案涉土地,勘查土地状况。法庭干警们一丝不苟,沿着田埂了解土地种植使用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法官适时和双方当事人进行交谈,厘清争议焦点,缓解双方对抗情绪。
在现场调查结束后,承办法官见缝插针,当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就赔偿款项和承包地后续处理问题达成调解,村委同意向杜某赔偿27万元损失,杜某同意就承包地进行清理并恢复原状。双方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
今后,伊川法院江左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探索以多元化司法服务,始终代入当事人视角的“如我在诉”理念,为群众排忧解难。
供稿:江左法庭李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