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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模式助力化解彩礼纠纷

  发布时间:2024-07-23 16:33:32


  “法官,你说的话可有道理,亲事不成还是朋友,这中间的事也没啥对错,因为这彩礼闹不愉快也不值,俺们都各退一步,对孩子也好。”

  在伊川法院江左法庭调解室内,庭长张宇正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让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最终解开心结,达成了调解协议。

  彩礼在我国有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近些年因彩礼引发的纠纷频发,人民法庭该如何发挥桥头堡作用,为爱“减负”,破解彩礼治理难题?

  今年以来,江左法庭以“枫桥式法庭”创建为抓手,充分运用“法院+”模式,积极办理涉彩礼纠纷案件,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用法治力量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节俭、健康的乡风。

  据了解,2023年,江左镇的小强(男)与小兰经朋友介绍相识,随后确立恋爱关系。在谈婚论嫁阶段,按照当地风俗,小强先后向小兰给付了彩礼4.2万元及金项链1条、金戒指1枚。不料好景不长,两人在恋爱期间因观点看法不同,发生矛盾,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最终解除婚约。因双方就彩礼返还金额未达成一致,一怒之下,小强将小兰诉至伊川法院江左法庭,要求小兰退还彩礼及“三金”。

  经过查阅卷宗,与当事人沟通,案件情况明晰,但两个年轻人一见面就争吵不休,僵持不下。一纸判决简单容易,但张宇考虑到,彩礼纠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和感受,只有双方当事人彼此解开心结,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于是,为尽快化解矛盾,张宇立即联系法庭特邀调解员,借助其优势协同发力,开展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和特邀调解员通过向当事人及其亲属多轮释法说理,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找出双方矛盾症结,并根据双方未登记结婚、村规民约、当地风俗和经济水平、彩礼数额和用途、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提出返还彩礼的参考性意见。最终,在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均做出让步,对于彩礼返还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女方更是当场返还了彩礼及“三金”。至今,这起因婚约财产引起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这仅仅是“法官+”联动模式成功调解的一次缩影。今年以来,在办理涉彩礼、离婚等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时,江左法庭充分利用好调解员、乡镇干部、网格员等“人熟、地熟”的优势,巧用村规民约解纷争,让“法官+”模式成为人民法庭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的常态模式,积极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

责任编辑:李亚迪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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