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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打来付钱电话……

  发布时间:2024-02-28 09:50:30



“法官您好,我是甲公司法人吴某,电子送达判决书前天已经收到了,我想向原告当面支付赔偿款……”

2024年1月29日的上午,伊川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昌俊克法官的电话铃声响起,来电当事人正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被告甲公司法人吴某,其声称“法官的释法明理十分到位,他相信法院,希望在法官的见证下将款项交付给原告”。

案件详情

2022年,王某经人介绍,跟随被告吴某从事除尘管道安装工作。2022年10月29日上午,王某站在6米高的彩钢瓦上面施工时,从彩钢瓦上跌落受伤,随后住院治疗。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金额始终协商不下,次年11月,王某将甲公司诉至伊川法院,本院经审理作出判决,由被告甲公司对王某各项损失承担60%的份额共计1.6万余元,被告吴某对被告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你有啥疑惑,我都给你一项项讲讲……,这块是这样……”

“如果你不及时履行,一旦进入执行阶段,就有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这必然会对你的生活、工作都造成不利影响。”

“临近年关了,你赶紧把钱给了,这样和王某都能过个安生年,也不用再应急这事了!”

判决送达后,承办法官主动与被告吴某电话联系,在判后答疑的同时,再次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会产生的后果,督促其自动履行。经过多次沟通后,被告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会尽快筹措钱款支付给原告,这才有了开头一幕。  

2024年1月30日,吴某将赔偿款共计1.6万余元当面交给原告。至此,案件得以圆满办结。

宣判不等于“交卷”,法官更要将审判职能主动向后延伸。近年来,伊川法院城关法庭坚持人民至上,不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以实质解纷为导向,通过“判后答疑+判后回访”,及时敦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努力让当事人的权益低成本、短时间、高质量地兑现,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供稿:城关法庭 高海鸥

责任编辑:李亚迪    

文章出处: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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