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送达判决书时通过电话跟我们说的很清楚,如果不及时履行进入执行程序还要掏执行费,还不如直接把钱给了,这场事也算了了,大家都安心。”
“张法官在接待我们时,每次都很耐心,遇到我们不懂的地方也是一五一十的解释,很用心,我认可法院的调解,愿意掏钱。”近日,三名民事案件的被告在送达法律判决书(调解书)后纷纷来到江左法庭办公室,自动履行了全部案款。当问及自动履行的想法时,2名当事人这样说。
这3起案件中,2起为婚约财产纠纷,1起为民间借贷纠纷,从标的1500元到12万余元的案件款均能自动履行,彰显着江左法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切实做实做细群众工作,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司法公正。
今年以来,江左法庭采取三项措施,有效提升民事案件自动履行率、服判息诉率,督促生效裁判及时履行,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源治理成效初显。
一是树立“立审执”一体化理念和穿透式审判思维。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因江左法庭受理案件多为婚约财产纠纷、离婚纠纷、邻里纠纷等,不只牵扯财产,背后往往隐藏着复杂的人身关系。因此在案件审理时,江左法庭庭长张宇始终秉持穿透式审判思维,实地走访、巡回调解,从细枝末节处找准双方的思想症结所在,查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通过恰当有效的释明劝解,消除被告可能对原告、对生效裁判的抵触情绪,以便纠纷实质性化解,为当事人自动履行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全流程做好群众工作。一枝一叶总关情。江左法庭深入把握“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内涵和关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与当事人面对面沟通,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帮助进行证据核实、查明争议焦点、确保准确适用法律,让裁判结果实现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同时做好判后答疑工作,通过通俗易懂的表达方式,对裁判所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及时释法明理,使当事人“读得明”、“看得懂”,“想得通”,继而鼓励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大大提高自动履行率。
三是营造诚实守信氛围。法如春雨润乡村。江左法庭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辖区内群众常态化开展宣传活动,将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有关法律规定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宣讲,潜移默化引导群众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营造“人人诚信、处处守信”的浓厚舆论氛围,减少进行执行程序的案件。今年以来,江左法庭共宣讲自动履行有关内容5 次,参加群众达3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