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上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农民工,2010年1月31日,国务院在发布的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首次使用了“新生代农民工”的提法,并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让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
2009年,伊川县法院共受理各类离婚案件296件,其中新生代农民工离婚案件88件,占所有离婚案件的30%。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的婚姻家庭问题已经成为社会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新生代农民工的婚姻特点
作为河南省的人口大县,伊川县每年都有一大批“打工大军”前往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而这批“打工大军”里头,80后农民工已开始成为中坚力量。外出务工已成为我县部分家庭发家致富的重要途径,由于种种原因,也让80后农民工的婚姻家庭特征明显异于前辈们。
一是交友圈子大,娶或嫁外地人比率上升。新生代农民工从封闭的农村进入相对开放的城市,生活道路和人生轨迹开始发生变化,尤其是他们的择偶标准、婚姻观念都会受到明显的冲击和影响。不少新生代农民工的相互吸引与结合是跨地区、跨习俗的。不同地区、不同民族背景下的男女恋爱结婚的机率越来越高。然而,由于农村传统观念的影响,跨地区结婚,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困难与阻力。这些困难与阻力,就像有缝的鸡蛋可能会慢慢变质。
二是工作繁忙,婚前感情没时间培养。择偶是婚姻生活的基础。在新生代农民工中,一部分人无法在城市找到爱情和婚姻,就只能将目光重新转回乡村。而他们一般是读完初中或者高中就开始去外地打工,直到春节的时候才能回家。这种有规律的忙碌生活,导致了大部分80后没有机会认识本地青年异性。因此,一般是到了结婚年龄就趁着过年、过节的时候,通过亲戚朋友介绍相亲。一旦男女双方初次见面,觉得彼此不错,可能就会立即订婚。新年一过,就各奔东西,然后通过QQ、电话、短信等联络。这种通过别人介绍的方式相亲,然后又各自为了前途奔向不同的城市,直接导致的后果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对彼此的了解不够深。
三是婚后夫妻双方分居的居多。结婚以后,为了原来的高收入或为了保留原有的工作单位,一个在家务农、一个出外打工。这种夫妻婚后仍不在同一地方生活,长期处于两地分居的状态,使得夫妻感情没有机会加以巩固。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离婚原因
通过对本院去年以来的离婚案件分析,发现新生代农民工的离婚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心理不成熟,缺乏对家庭的责任感。有个1987年出生的女孩来起诉离婚时,说了几句让人震惊的话:现在别人都是谈两、三个男朋友才结婚,我和他是初恋,当然要离婚。她把婚姻看成是过家家的游戏,没有一点家庭责任感。纵观几个案例的当事人,年轻的80后,似乎还没有走出对韩剧、台剧中白马王子与白雪公主浪漫爱情故事的憧憬,就结婚生子,开始面对生活琐事。这直接造成了他们的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所引起的失落感,于是,婚姻就成了爱情的坟墓,他们就想法逃离这个坟墓。
二是一方有赌博等恶习,屡劝不改。不少离婚案件显示,由于一方有赌博、酗酒等恶习,屡劝不改;同时有类似恶习者,一般还会引发家庭暴力。这种情形,主要是女方提出离婚,而男方一般不同意离婚。
三是两地长期分居,夫妻感情无法培养。婚前没有感情基础,婚后夫妻又不在一处打工,长期处于两地分居状态,这容易造成第三者插足,导致夫妇感情破裂。
四是一方不能忍受贫穷,导致出轨。贫贱夫妻百事哀。有些当事人从小娇生惯养,好逸恶劳,结婚后不会持家,导致家庭经济入不敷出,引发家庭矛盾。一方或者双方会选择离家出走,面临出轨危机。
五是买卖婚姻,诈骗一方婚后不翼而飞。个别比较贫困山村里面的男子,在30岁以上没结婚的情况下,会在“媒人”的撮合下,拿出高额彩礼和外地女子结婚。由于双方婚前根本不认识,只是交给女方上万彩礼后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哪知道未入洞房,女子和媒人就找机会溜走了。这类案件明显是对方借婚姻诈骗钱财,可是由于无法找到诈骗者,一般情况下,只能通过公告的方式解除婚姻。
三、新生代农民工离婚纠纷审理难度大
由于新生代农民工的自身特点,使得这类离婚案件在审理的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难点:
一是外出打工者居多,送达难,出庭应诉率低。法院每年第一季度的离婚案件大部分是在过年后立案的,法庭在立案的同时,为了方便和对方当事人联系,会及时安排开庭时间。一些案件的开庭时间排在3月份以后,有的当事人就会以工作忙碌,无法请假为由,不按时出庭。而3月份以后立的案件,一部分当事人又难以寻找,只能通过和其父母、亲人联系送达,甚至有时需要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这不仅增加了法院工作的难度,同时也会由于当事人的缺席,使得调解工作无法进行。
二是交付彩礼没有证据证明,彩礼数额难以认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或者女方有过错男方提出离婚的,男方会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而要高价彩礼在农村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但现在的不少年轻人属于半自由恋爱,在交付彩礼时,一般不会像过去一样有第三人或者中间人见证。这导致在离婚过程中,一方没有证据证明送了多少彩礼,而另一方又极力否认接受了彩礼,或者在彩礼数额上有争议。
三是夫妻财产状况难以查明,一方对此举证难。新生代农民工的金钱管理意识很强,可能会炒股、合伙、在外地银行存钱、买保险等。因为对被告在外地打工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告不知情,亦无法查清,更不能提供,导致原告提供的财产情况,可能有遗漏。这使得法院在财产的分割上面不能做到一次彻底完结,一旦原告重新发现被告未分割的财产,新的财产分割纷争必起无疑。
四、如何减少新生代农民工离婚纠纷的发生
农村青年婚姻的稳定不仅会提升当事人的生活幸福感,而且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为维护农村婚姻的稳定性,我们必须采取多种措施,减少新生代农民工离婚纠纷的发生。首先,政府部门和媒体应加大对《婚姻法》的宣传力度,使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婚事简办等观念深入人心,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以逐步消除农村婚姻中的陈规陋习。其次,政府部门还应充分发挥管理和引导职能。加大对“包二奶”及重婚者的打击力度,严惩家庭暴力行为,坚决取缔“黄、赌、毒”等违法活动。第三,法院要谨慎行使裁判权,做到因案制宜,严格把“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与否的标准,加大调解力度,作好稳定与说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