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第三法庭干警在调解工作中真心诚意对待人民群众,把当事人当做亲人看待,真诚地为他们化解纠纷,赢得了许多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消除了许多不和谐因素。近日,我院第三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
鸦岭乡高沟村村民俞某数年前承包本村一块土地,栽种成竹园。去年村委员换届后,新的村委干部以其长期不缴纳承包金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俞某则称前任村委欠自己钱,已经用承包金抵消。双方意见不一,村委强行将部分竹子砍下卖掉。双方矛盾愈加恶化,俞某数次上访,经村、乡两级多次调解无效,后由市政法委督导组将案件转至我院处理。立案后,我院第三法庭干警们经过努力调解,俞某及村委的法定代表人都年长,干警们在调解过程中就以叔伯相称,为他们端茶递水,认真倾听双方的意见,将他们视作自己的亲人,不厌其烦地做双方工作,推心置腹地讲事实,分析法律;遇到僵局,及时调整调解方案。星期天,干警们牺牲休息时间,跑到当事人的家中做工作,力求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他们的真心付出,得到了当事人的信任和理解,最后终于主持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村委同意俞某继续承包土地,俞某交清所欠承包金。谁料调解协议签订之后,俞某的老伴认为吃亏了,和俞某一同到法庭哭诉,想反悔。干警们再次耐心的接待他们,又反复劝慰。中午,书记员小张又把二位老人带到家中,给他们烧菜做饭。干警们的行为深深感动了二位老人,俞某动情的说:“你们把我当亲人看,为我家的事出这么大的力,操这么大的心,我决不再为你们添麻烦了,这事就算到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