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十余年欠款终追回 企业点赞送锦旗|我为群众办实事

  发布时间:2022-02-16 10:25:37



  “今天来就是想当面向伊川法院执行干警表示感谢!感谢他们为企业保驾护航,感谢他们的辛苦付出,帮我们公司把被拖欠十多年的钱要回来了!” 12月15日上午,申请人伊川县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一边将印有“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递给伊川法院执行局政委李新阁,一边激动地说道。这起涉企执行案件,虽困难重重,但在执行干警不放弃不抛弃的努力奔波下,终于圆满执结。

  案情简介2010年2月,河南某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简称H公司)与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J公司)签订《融资协议》,向其借款294万元。借款到期后,因H公司经营不善,一直无力还款。2020年底,多年来催要无果的J公司一纸诉状将H公司诉至伊川法院。经审理后,法院判令H公司偿还J公司本金及利息3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因H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J公司向伊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该案系涉营商环境案件,立案后,李新阁执行团队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均石沉大海,未有回音。通过网络查控,也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H公司负责人王某联系,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却均被其以人在外地为由挂断电话,执行工作一时难以推进。但执行法官却没有放弃,想尽一切办法、采取各种调查手段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方走访,执行法官发现H公司在第三人洛阳某公司处享有到期债权。依据该线索,执行法官立即向第三人洛阳某公司送达了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第三人在收到通知后,在限期内未履行到期债务,亦未提出异议,本院依法裁定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该企业,向其释法说理,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力,该企业向法院履行了对J公司的300余万元债权。至此,该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没几天,申请人为了感谢执行法官不辞辛苦、四处奔波、全力执行,特地赶到法院送来锦旗,这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素材来源:李新阁执行团队)

责任编辑:李亚迪    

文章出处:政治部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