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执行动态|执行干警高效出击 刚柔并济促结案

  发布时间:2021-09-17 10:00:35



  近日,伊川法院执行局张锁乾法官在办理一起小标的案件时,秉持善意文明的理念,刚柔并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一致好评。

  申请人周某与被执行人段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标的5000元。2021年6月底,张锁乾执行团队承办案件后,第一时间向段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段某并未主动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通知段某到执行局,其都不予理睬,后来甚至拒接电话,躲避执行。

执行干警通过走访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在洛阳某地开了一家养鸡场。在反复核实确认养鸡场的具体位置信息,向附近村民详细了解被执行人的工作时间规律后,执行团队决定对其来个突袭。这天一大早,执行团队一行5人便驱车前往目的地。果不其然,当他们赶到段某的养鸡场时,段某正在向几名工作人员交待工作事宜。

  “我们是伊川法院执行局的,关于你与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你未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出示证件,并表明了来意。“没钱!我没法还!”看到冲进来的干警们,段某慌了神,情绪十分激动,一再表示自己没有钱,让法院看着办。见状,执行干警一方面耐心安抚段某情绪,站在他的角度陈述利弊,向其释明拒不还款可能对养鸡场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另一方面从法律角度不断引导,严肃告知段某若不及时履行义务, 将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在“刚柔并济”的说服、教育之下,段某认识到了错误,主动道歉,并软声细语地恳求法官宽限还款日期,表示他将厂里的鸡卖了之后就立马还钱。为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综合考量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履行态度等因素,执行法官与申请人沟通后,决定暂不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并给予其一定还款宽限期。

8月中旬,段某将全部5000元执行款主动交到执行法官手中,并再次为自己的无知行为向法官道歉。该案就此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李亚迪    

文章出处:政治部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