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开展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中,我院行政庭干警石会林,不辞辛苦,果断办案、快速出击,仅用一天时间就为农民工讨回欠款七千多元,受到农民工朋友的交口称赞。
2008年4月,伊川县白沙镇范村农民廉群旺、廉牛娃等四人在河南东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承建的第三标砖厂干管道焊接、安装活,完工后被执行人未及时支付四人工资,经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后,被执行人仍拒绝履行。
今年3月4日(昨天),伊川县人劳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收到申请后快速审查立案。通知被执行人后发现,龙泉分公司已将该部分工程二包给胡朝辉,并支付完该部分工人工资,但二包人胡朝辉没有将这部分工资发到工人手中,并且因躲避债务下落不明。承办法官石会林在详细了解情况后,积极做协调工作,并从法律关系、弱势群体保护、逾期履行承担法律后果等方面耐心做当事人工作。被执行人终于被石会林法官的耐心、细心、诚心所感动,同意先垫付农民工工资7760元,等找到二包人后再扣除该部分工程款。